• 作者:冉朝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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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等级:学前班
  • 2016/11/26 11:06:39
  • 楼主(阅:113766/回:0)陕西法帮网发帖 甘肃高院纠错 裁定兰州中院立案

      我叫冉朝晖,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人,现在西安打工。

      我因不服甘肃省人民政府做出的甘政复字〔2016〕6号《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》,曾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甘肃省人民政府,但兰州中院拒绝受案。接待窗口的法官对我讲:你告省政府哩,谁敢给你立案!?

      无奈,我于2016年7月18日在陕西法帮网民情民意栏目挂出了网帖《甘肃省兰州中院竟然敢有案不立有诉不理?》。帖子挂出后,引起强烈社会反响。现在,百度“兰州中院立案”几个字,显示该网帖是2359次点击;查看陕西法帮网微信公众号,为该网帖制作的微信浏览量是422次;查看陕西法帮网,该网帖点击是75721次;另外还有微博、社区等,我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
      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帮助下,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在日前向我发来行政裁定书,认为我的起诉“符合法定立案条件”,裁定“本案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”。

      接到这份裁定,我很高兴:我与甘肃省政府的诉讼就要见分晓了。谢谢认真正直专业的陕西法帮网,谢谢热情豪爽仗义的陕西人!

    下图:甘肃省高院给冉朝晖裁定

    下图:百度“兰州中院立案”


    楼主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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